沈暉談自動駕駛:L2級別責任在駕駛員,L4以上責任歸屬主機廠

近日,蔚來汽車啟用NOP領航狀態(tài)后發(fā)生事故被大家關注,很多媒體將事故歸為自動駕駛,對此,威馬汽車創(chuàng)始人沈暉關于“如何看待輔助駕駛普及但事故頻發(fā)"問題分享了一些個人看法。

近日,蔚來汽車啟用NOP領航狀態(tài)后發(fā)生事故被大家關注,很多媒體將事故歸為自動駕駛,對此,威馬汽車創(chuàng)始人沈暉關于“如何看待輔助駕駛普及但事故頻發(fā)"問題分享了一些個人看法。

1.L2級別輔助駕駛功能,駕駛員是功能操作主體,也是責任主體。

2.L4以上級別自動駕駛功能,車內無人狀態(tài)下,操作主體是車輛本身,責任主體當歸屬主機廠。

3.我們L4級別無人駕駛功能,當時經過了N輪內部決策會議,最終選擇了高頻停車場景的原因,就在于相對封閉的環(huán)境、相對低速的狀態(tài),安全性更高。

蔚來的自動駕駛輔助功能簡稱為NOP(NavigateonPilot),可實現(xiàn)L2級別領航輔助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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