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眼查App顯示,1月31日,北京市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向樂視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公告送達裁判文書。
公告內容顯示, 原告北京國都互聯(lián)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被告樂視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,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務費464萬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。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遞交上訴狀。
原創(chuàng)文章,作者:若安丶,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m.2079x.cn/article/567908.html
天眼查App顯示,1月31日,北京市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向樂視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公告送達裁判文書。
天眼查App顯示,1月31日,北京市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向樂視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公告送達裁判文書。
公告內容顯示, 原告北京國都互聯(lián)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被告樂視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,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務費464萬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。如不服本判決,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遞交上訴狀。
原創(chuàng)文章,作者:若安丶,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m.2079x.cn/article/567908.html